周一,***调解。
调解室不大,一张长桌,两边各坐一排人。
我这边:我,林律师。
周正那边:周正,他爸,他妈,还有一个中年男人——应该是他请的律师。
调解员是个五十多岁的女法官,姓刘。
“双方都到齐了?那我们开始。”
刘法官翻开材料:“原告主张,婚姻存续期间,被告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多分。被告有什么要说的?”
周正的律师站起来:“我方认为,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。被告并未转移财产,所有开销都是正常的家庭支出。”
“正常支出?”林律师拿出一份材料,“被告婚内向其父亲转账23万,用于购买房产。这23万,原告不知情、不同意。请问这是正常支出吗?”
周正的律师看了一眼周正。
周正低着头,不说话。
“另外,”林律师继续说,“被告名下招商银行账户,余额40万3762元。这笔钱,全部来自被告婚内的工资收入,但被告从未告知原告。”
刘法官翻了翻材料:“被告,你怎么解释?”
周正抬头:“那是我自己挣的,我存着有问题吗?”
“有问题。”林律师说,“婚内收入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你瞒着原告存了40万,同时让原告上交所有工资用于家庭开销——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。”
“我这是管钱!”周正急了,“我管得好好的,她非要查——”
“被告。”刘法官打断他,“你是说,原告的工资由你管理,但你自己的工资不由原告管理?”
周正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婆婆坐不住了:“我儿子管钱是为了这个家好!她不会理财——”
“家属请安静。”刘法官说。
婆婆闭了嘴。
刘法官看着周正:“被告,法庭需要你解释三件事:第一,23万给你父亲买房,原告是否知情同意?第二,你名下40万存款,原告是否知情?第三,原告8年工资77万,目前还剩多少?”
周正不说话。
他爸推了他一下:“说话啊!”
周正深吸一口气:“第一,那是我孝顺父母,结婚的时候她没说不让我孝顺。第二,我自己存钱,没义务告诉她。第三,钱花完了,过日子不花钱吗?”
刘法官点点头:“被告的意思是,原告77万的工资,全部用于家庭开销,一分不剩。而被告自己的96万工资,存下了40万,另外给父母买房花了23万。对吗?”
周正愣了一下:“呃……差不多吧。”
“那我问你。”刘法官说,“原告妈妈住院,需要1万5的手术费。原告找你借钱,你说什么?”
周正脸色变了:“那……那是她自己的事……”
“被告。”刘法官放下笔,“法律规定,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。你自己存着40万,不愿意拿出1万5帮原告的母亲看病——你觉得这合理吗?”
周正不说话了。
林律师站起来:“法官,我方的诉求很明确:第一,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,原告要求多分;第二,被告转移给其父亲的23万,应当追回后平分;第三,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及诉讼费用。”
刘法官看向周正那边:“被告有调解意向吗?”
周正的律师凑到周正耳边说了几句话。
周正摇头:“不调解。”
“那就开庭。”刘法官合上材料,“下周一,正式开庭。”
走出***的时候,周正从后面追上来。
“你真要把事情闹大?”
“我没闹大。”我说,“是你先转移财产的。”
“那23万是我孝顺父母!”
“你孝顺可以,但不能用我的钱孝顺,还瞒着我。”
“你——”
他上前一步。
我后退一步:“周正,我警告过你,你再碰我,我就报警。”
他停住了。
“你变了。”他说,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
“对。”我说,“以前的我,太傻了。”
我转身走了。
他站在后面,没追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