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【林默苏婉】的总裁霸道全文《时光倒流,我拼命弥补曾经的缺席》小说,由实力作家“清清玉珞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。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37817字,更新日期为2025-10-09 10:28:06。在本网【kjguyu.cn】上目前连载中。小说详情介绍:后脑勺磕在水泥地上,钝痛让林默猛地睁开了眼。一股子煤烟混着肥皂水的味儿直往鼻子里钻,呛得他忍不住咳起来。这味儿……有点像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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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脑勺磕在水泥地上,钝痛让林默猛地睁开了眼。一股子煤烟混着肥皂水的味儿直往鼻子里钻,呛得他忍不住咳起来。这味儿……有点像他妈晚年总擦的那种老式香脂。他眨巴着眼,视线慢慢清楚起来,头顶就吊着个灯泡,用麻绳拴着,在潮乎乎的空气里晃悠,那光也跟着忽明忽暗。“砰——!”院门那儿猛地一声巨响,震得人耳朵嗡嗡的。是木门板狠狠砸在门框上的动静,紧接着就是半大小子变声期那种破锣嗓子的吼叫:“这破碗谁爱要谁要!我才不稀罕死人的东西!”脚步声噔噔噔地跑远了,帆布鞋碾过碎石子,那声音咯吱咯吱的,像把钝刀子,一下下在林默心口上拉。
他挣扎着想坐起来,后腰硌着个硬邦邦的东西。低头一看,是只掉漆的铝皮煤球炉,蓝火苗正***锅底,锅里水滚着白泡,咕嘟咕嘟的,飘出点葱花味儿。这味儿让他嗓子眼发紧——他妈晚年总在疗养院用微波炉热剩饭,那葱花早成了干巴巴的绿渣子,他愣是没想起来带她去吃碗新鲜的葱花面。“你谁啊?”身后突然冒出个女声,带着点惊吓的颤音。林默猛地一回头,咣当一下带翻了脚边的木头凳子,凳腿在地上划拉出刺耳的尖叫。
灶台边站着个女人,穿着浅蓝色的确良衬衫,袖子挽到小臂,手腕上沾着点深褐色的瓷粉。她手里捏着卷透明胶带,另一只手悬在半空,对着地上摔碎了的青花碗碎片,手指头有点哆嗦。煤油灯的光打在她脸上,柔柔的,眼角还没后来那道深褶子,鬓角的碎发被汗打湿了,贴在光溜的皮肤上。
是苏婉。年轻的苏婉。林默一口气差点没上来,心在腔子里咚咚咚地狂跳,撞得肋骨都疼。这张脸,他在樟木箱底的旧相册里见过,在老爹临死衣兜里放着的那张合影里也见过,可从来没这么……这么活生生过。她的眼睛亮得像水里的黑石头,可这会儿,那光正被眼眶里打转的泪给一点点晕开了。“我……”林默嗓子眼像堵了团湿棉花,话都说不利索。他下意识地**口,那块黄铜怀表还在,贴着汗湿的衬衫,表盖里那张照片硌着骨头,生疼。不能说穿越,不能说自己是二十五年后的儿子,这鬼话能把人吓死。
苏婉已经往后缩了半步,背抵着斑驳的土墙。她手指头攥紧了,那卷胶带在她手里卷成了个小筒,塑料膜反着光,映出她瞳孔里林默的影子——一个西装革履的陌生男人,头发湿漉漉的,狼狈得像条落水狗。这画面猛地戳了他一下,他妈后来老年痴呆厉害了,也总对着镜子里的他问“你是谁”,他当时只觉得老太太糊涂了,压根没想过她眼里的害怕有多深。“我……我是林建军的远房表弟。”林默总算挤出句话,嗓子干得像砂纸。他盯着地上那些青花碎片,碗沿的莲纹边儿还挺锋利,有半块碗底上,清清楚楚刻着个“军”字,是他爸的名儿。“从乡下来投奔他,没成想……”话没说完,苏婉的肩膀一下子垮了下去。她手里的胶带“啪嗒”掉在地上,滚到林默脚边。这动作让林默心口猛地一抽——他妈晚年也这样,饭碗老拿不住,摔了就红着眼圈说“对不起”,他还不耐烦地让护工换塑料碗。“建军他……三年前人就没了。”苏婉蹲下去捡胶带,衬衫下摆扫过碎瓷片,哗啦哗啦响。她的手指在一块大点的碎片上停住,指尖轻轻摸着上面的莲纹,像摸小孩的脸。“这是他留给阿默……唯一的念想了。”
林默看着她的手。指甲剪得短短的,指腹有层薄茧,虎口那儿还有道新划的口子,正往外渗着细小的血珠,混在青花碗的瓷粉里。他猛地想起自己三十岁生日那天,他妈也是这么满手伤地给他包礼物,说是菜市场捡的包装纸,他还嫌土,直接扔垃圾桶了。“您别捡了,扎手!”林默伸手就去抓她手腕,动作快得自己都一愣。手心碰到的皮肤温热又细滑,还没***子磨出硬茧,没有老年斑,也没有输液扎的针眼,只有一道浅浅的疤——那是他五岁打翻暖水瓶烫的,他妈当时抱着他往医院跑,自己胳膊上的水泡破了都没吭一声。
苏婉像被烫着似的缩回手,脸上有点泛红。她又抓起胶带,小心翼翼地往碎片边上粘,塑料膜贴瓷片的“滋滋”声里,她低声说:“阿默刚在学校受了委屈,同学笑他没爸……这孩子,就是嘴硬。”胶带突然粘住了她头发,扯下来时带下几根青丝,落在碎瓷片上。林默眼前有点模糊。他看着年轻的妈跪在碎瓷片堆里,一片片地拼,那卷胶带在她手里像根魔法棒,想把碎了的时光粘回去。这场景跟他记忆深处某个画面叠上了——他妈七十岁那年,也这么跪在地上捡他碰倒的药瓶,手抖得半天捏不起个铝箔盖,他还站在门口催:“妈,快点,王总楼下等着呢!”“您别粘了。”林默突然开口,声音有点哽。他脱下西装外套铺地上,小心地把碎片往上面拢。“我来想法子,能修好的。”羊毛料子挨着冰凉的瓷片,像雪掉进了火里。
苏婉的眼睛亮了一下,“你会修这个?”她的手指碰了碰西装肘部磨破的地方,那是林默常年握画笔磨的。“建军以前老说,他们老家有种锔瓷的手艺,能把碎碗修得比新的还结实。”她忽然想起什么,脸更红了,“瞧我这记性,还没问你叫啥。”“我叫……林远。”林默几乎是脱口而出。这名字是他爸生前给没出世的弟弟起的,他妈后来总念叨,要是有个弟弟,阿默就不会那么孤单了。他看着苏婉转身去灶台盛面,的确良衬衫的下摆随着动作轻轻晃,心里某个硬邦邦的地方,好像被这1998年夏夜的暖风,一点点吹软了。葱花面盛在粗瓷碗里,冒着热气端上桌。苏婉往碗里舀了勺自制的豆瓣酱,深褐色的酱汁在面条上化开。“快吃吧,凉了该坨了。”她在煤油灯光里笑了笑,眼角弯弯的,像个月牙。“家里地方小,委屈你今晚先凑合一宿,明儿我去给你找间房。”林默拿起筷子,手顿住了。粗瓷碗沿的豁口硌着手指头,那感觉太熟悉了——他妈晚年用的也是这种碗,他总嫌不干净,给换成了贵的骨瓷碗,却从没注意她摸着光滑的碗边时,手指头总在无意识地蹭。
巷口传来卖冰棍的自行车**,叮铃铃的。林默挑起一筷子面塞进嘴里。咸香的酱混着葱花的微辣在舌尖漫开,一滴泪“啪嗒”掉进了碗里。他知道,这碗面他等了二十五年,从那个嫌妈手脏的十八岁小子,到这个蹲厨房捡碎片的三十多岁男人,总算等来了这句迟到的、带着葱花味儿的“快吃吧”。苏婉坐在对面小板凳上,双手捧着碗面,小口小口地吃着,像只舍不得粮食的麻雀。月光从窗户格子照进来,给她鬓角的碎发镀了层银边。林默忽然想起他妈晚年那灰白的头发,像霜打过的草。原来时间真是个小偷,偷走了黑头发,偷走了亮眼睛,可偷不走这碗葱花面里,藏了一辈子的那份软和。“对了,林远表弟,”苏婉忽然抬起头,眼睛在月光里亮晶晶的,“你要是不嫌弃,就先住家里吧。阿默那屋有张行军床,是他爸以前部队用的,结实着呢。”
林默看着她那张真诚的脸,拒绝的话卡在喉咙里。怀表在衬衫内袋里微微发烫,像揣着颗活蹦乱跳的心。他知道,从他踏进这厨房那一刻起,他和妈之间那些没来得及说的“再见”,总算有了重新开口的机会。地上这些碎了的青花瓷片,也许不是为了让他哭的,是教他怎么在时间的裂缝里,把摔碎了的爱,一片片,再攒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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