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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家里的试错品。

六岁烫伤毁容,爸妈从此只夸妹妹漂亮。

十岁烧坏脑子变笨,他们便对妹妹百般呵护。

我拿着心理疾病的诊断书求救。

妈妈骂我,「有本事去死」。

直到我被妹妹推下高楼,他们才慌乱发现。

宝贝了十几年的小女儿,血脉是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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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,法官看着面前为了争夺妹妹抚养权几乎要打起来的父母,眉头拧成了疙瘩。

「陈先生,林女士,请冷静。

既然你们都坚持要抚养陈逢春,那么,陈蕴秋呢?谁来抚养?」

嘈杂声戛然而止。

我缩在角落的椅子上。

听着这突如其来的寂静,只觉得冷风从衣领、袖口每一个缝隙钻进来,刺得骨头都在打颤。

我下意识地想拉高校服拉链,指尖触到那粗糙磨白的布料,又颓然放下。

爸爸搓了搓手,眼神飘忽:「法官同志,蕴秋她,马上就满十八了。」

妈妈立刻接话。

语气又快又急,像是要甩掉什么脏东西。

「是啊是啊,她大了,能自己照顾自己了。

逢春还小,离不开我们。」

法官的目光扫过他们。

最后落在我身上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:「丫头,你呢?你想跟着谁生活?」

所有的视线瞬间聚焦在我身上,像无数根烧红的针。

我死死低着头,恨不能把整张脸埋进胸口,让那道从六岁就跟着我的、扭曲狰狞的烫伤疤痕彻底消失。

妹妹陈逢春穿着精致的白色羊绒裙,像个小公主,她适时地开口,声音甜得发腻:「姐姐,你先选吧?我没关系的。」

她把那个足以得罪一方的选择权,轻飘飘地抛给了我。

爸爸妈妈立刻紧张地盯着我.

那眼神里的抗拒和警告,几乎凝成实质。

我张了张嘴,喉咙干涩发紧.

许久,才从齿缝里挤出微不可闻的声音.

「我选……」

「我可以,去孤儿院吗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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