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青黛萧景渊是著名作者豆豆的天成名小说作品《逃婚小财迷撞上和亲冷殿下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、设置悬念、前后照应,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。那么主角沈青黛萧景渊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苏州城外的风带着三月的湿意,吹得沈青黛鬓边那缕没束好的碎发乱飞。她缩着脖子躲在破庙的香案底下,怀里紧紧抱着个油纸包,油纸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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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城外的风带着三月的湿意,吹得沈青黛鬓边那缕没束好的碎发乱飞。她缩着脖子躲在破庙的香案底下,怀里紧紧抱着个油纸包,油纸的缝隙里漏出肉包子的香气,勾得她肚子咕噜直叫。
这是她逃婚的第三个时辰。
昨儿个沈老爷还坐在堂屋的太师椅上,拿着紫檀木算盘敲得噼啪响,唾沫横飞地跟她说:“青黛啊,这京城王公子可是吏部尚书家的嫡子,人帅多金,嫁过去你就是享清福!”
享清福?沈青黛当时差点把手里的账册甩到爹脸上。她是谁?苏州城出了名的“算遍十条街,不亏半文钱”的小财迷,更是沈家账房的“定海神针”——张记酒楼的流水、李记布庄的库存,只要经她手,连错个位数的情况都没有。这般精明,怎会被“人帅多金”四个字骗了?
早在三天前,她就托相熟的茶坊伙计打听清楚了:那王公子是个实打实的赌鬼,上个月还把贴身丫鬟卖了还赌债,前几日更是欠了百两银子,扬言要把未来娘子的嫁妆拿去抵债。
嫁过去?怕不是要从沈家的嫡**,沦落到跟着赌鬼喝西北风!
于是,沈青黛连夜行动。她把自己攒了五年的二十两私房钱缝进贴身的肚兜里,又翻出小厮阿福那套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裳——阿福比她矮半头,衣裳穿在她身上,袖子短了一截,裤脚也吊在脚踝上,活像只偷穿大人衣服的猴子。她还把及腰的长发胡乱束成个髻,用根木簪子固定住,再往脸上抹了点灶灰,乍一看,还真像个营养不良的小小厮。
后半夜,她趁着护院换班的空档,从后院狗洞钻了出去——那狗洞还是她小时候跟阿福一起挖的,如今倒派上了大用场。一路往京城跑,累了就躲在树下歇会儿,饿了就啃口干粮,直到晌午,才找到这处荒废的破庙躲太阳。
“咔嚓——”
沈青黛小心翼翼地咬开一个肉包子,汤汁顺着指尖流到手腕,她慌忙用袖子擦了擦,又把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,鼓着腮帮子像只偷粮的松鼠。这包子是她在村口包子铺买的,一两银子八个,皮薄馅大,咬一口满是肉香,她舍不得一次吃完,只敢一次吃一个,剩下的还要留着当晚饭。
正美滋滋地盘算着“到了京城先租个小院子,月租不能超过五百文,再找家酒楼当账房,月钱至少五两,这样攒上两年,就能开家自己的小账房”,喉咙突然一紧——没嚼烂的包子渣卡在嗓子眼了!
沈青黛瞬间涨红了脸,手忙脚乱地拍着胸口,连咳了好几声,眼泪都快出来了。她想伸手去摸腰间的水壶,可水壶早就空了,早上在溪边打水时,不小心把壶底磕了个洞,水全漏光了。
“咳咳咳——水……有没有水……”
她挣扎着从香案底下爬出来,刚要扶着墙站起来,就见破庙的木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了。
阳光顺着门缝涌进来,勾勒出一个修长的身影。那人穿着一身月白锦袍,料子是上好的杭绸,领口和袖口绣着暗纹,腰间挂着块羊脂白玉佩,玉佩上雕着精致的龙纹,一看就价值不菲。他身姿挺拔地站在门口,阳光洒在他身上,竟把这满是蛛网和灰尘的破庙,衬得像了王府的庭院。
可偏偏他的脸冷得像结了冰。剑眉皱着,眼尾微微上挑,眼神扫过地上的油纸包、散落的包子渣,再落到沈青黛嘴角的油和脸上的灶灰时,嫌弃得差点后退一步,仿佛多看一眼都污了他的眼睛。
沈青黛心里“咯噔”一下:坏了,该不会是爹派来抓她的人吧?看这穿着,说不定是京城来的贵公子,跟那王公子是一伙的!
她正慌着,喉咙里的包子渣又开始作祟,咳得更厉害了,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,原本就脏的脸,此刻更是狼狈得没法看。
男人皱着眉走近,似乎想递什么东西——沈青黛瞥见他手里拿着个水囊,大概是想给她水喝。可她此刻满脑子都是“抓我回去嫁给赌鬼”,哪里还顾得上分辩?情急之下,她伸手就抓过身边最趁手的东西,朝着男人砸了过去。
“哐当!”
一声脆响,她那宝贝算盘正好砸在男人的玉佩上。玉佩没碎——毕竟是羊脂白玉,质地坚硬——可算盘珠子却“哗啦啦”掉了一地,滚得满处都是,有几颗还顺着破庙的门槛滚到了外面,掉进了泥坑里。
男人愣了一下,低头看了看地上的算盘珠子,又抬头看了看沈青黛,眼神从“嫌弃”变成了“疑惑”,再到“难以置信”:“你……用算盘砸我?”
沈青黛咳得眼泪直流,也顾不上心疼算盘了,梗着脖子道:“谁让你过来的!我告诉你,我就是死,也不嫁给那王公子!你别想抓我回去!”
男人挑了挑眉,语气冷得像寒冬的冰:“王公子?什么王公子?”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她乱糟糟的发髻(木簪子都快掉了)、明显不合身的粗布衣裳(袖子短得露出手腕),又看了看地上的包子渣和空了的油纸包,突然反应过来:“你是……逃婚的?”
沈青黛心里一惊:他怎么知道?难道他真的是来抓她的?
她往后退了一步,手悄悄摸向腰间的“武器”——其实是把削水果的小刀,还是她小时候用的,刀刃都钝了。她警惕地盯着男人,道:“你别过来!我告诉你,我会算账,还会打算盘,我能自己养活自己,不用靠男人!”
男人看着她像只炸毛的小猫,明明怕得浑身发抖,却还硬撑着挺胸抬头,嘴角似乎动了动,像是想笑,又很快压了下去,只留下一丝极淡的弧度,快得让人以为是错觉。他弯腰捡起一颗滚到脚边的算盘珠子,掂了掂,珠子是红木做的,打磨得光滑圆润,看得出是经常用的。
“你会算账?”他又问了一遍,语气里多了点不易察觉的兴趣。
“当然!”沈青黛挺了挺胸,这是她最引以为傲的本事,“苏州城的张记酒楼、李记布庄,都是我帮着算的账!张记上个月的流水是三百二十四两七钱六分,李记的布库存了一百二十八匹,其中青布五十六匹、白布三十七匹、花布三十五匹——我闭着眼睛都能算出来,从来没错过一笔!”
男人点点头,从袖中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,递了过去:“那你帮我算算,这笔账错在哪里。”
沈青黛疑惑地接过纸,指尖碰到男人的手,只觉得他的手又冷又硬,像块冰。她展开纸,只见上面用小楷写着一串账目:
“买砚台五方,每方二两;买宣纸十刀,每刀五钱;买墨锭二十块,每块三钱。合计:五×二+十×五+二十×三=十+五十+六十=一百二十两。”
她扫了一眼,立刻皱起眉,指着“十×五”那处,语气带着点恨铁不成钢:“这账算错了!宣纸每刀五钱,十刀就是五两,不是五十两——五钱是半两,十刀就是十乘以半两,等于五两,怎么能按五两算?还有墨锭,每块三钱,二十块就是六十钱,六十钱等于六两,不是六十两!”
她一边说,一边蹲下身,捡起几颗没掉进泥坑的算盘珠子,又把算盘的框子拿过来,飞快地拨着珠子:“你看,五方砚台是五乘二,等于十两;十刀宣纸是十乘零点五,等于五两;二十块墨锭是二十乘零点三,等于六两。加起来就是十加五加六,等于二十一两!这账多算了九十九两!这是谁算的?也太不专业了吧!要是做生意,早就亏得底朝天了!”
男人站在她身边,看着她熟练地拨弄算盘,手指纤细却灵活,明明穿着粗布衣裳,脸上还沾着灶灰,可一提到算账,眼睛亮得像星星,连刚才的狼狈都消散了不少。他眼中闪过一丝意外,随即又恢复了冷脸,道:“是我的随从算的。”
“你这随从也太不靠谱了!”沈青黛撇撇嘴,把算盘框子放在地上,心疼地看着那些掉进泥坑的珠子,“这么简单的账都能算错,连个刚学算账的学徒都不如!你要是信得过我,以后你的账我帮你算,保证一分一厘都不会错!”
男人没说话,弯腰捡起地上的算盘框子,又把散落的珠子一颗颗捡起来——他捡得很仔细,连滚到香案底下的珠子都没放过,只是捡完后,他嫌珠子沾了灰,掏出手帕擦了擦,那手帕是雪白色的,绣着暗纹,一看就比沈青黛的粗布衣裳还贵。
他把擦干净的珠子和算盘框子递给沈青黛:“你的算盘,还想要吗?”
沈青黛看着自己的宝贝算盘——这算盘是她十二岁生日时爹送的,虽然不是什么名贵材质,但陪了她五年,算过无数笔账,早就成了她的心头宝。她连忙接过来,小心翼翼地把珠子一颗一颗装回去,嘴里还念叨着:“当然想要!这可是我攒了三个月的钱才买下的——不对,是爹送我的!”
她差点说漏嘴,赶紧改口。毕竟她现在是“小厮沈小黛”,不是“沈家嫡**沈青黛”。
男人看着她小心翼翼装珠子的样子,突然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要去哪里?”
沈青黛犹豫了一下。眼前这人虽然看起来冷,但好像不是来抓她的——要是来抓她的,早就动手了,哪会跟她聊算账的事?她含糊道:“我叫……沈小黛,大家都叫我小黛。我要去京城找活干,我会算账,能当账房。”
她没敢说真名,也没说逃婚的事,只讲了些无关紧要的话说。
男人点点头:“我叫萧景渊,也要去京城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沈青黛空荡荡的腰间(水壶漏光了)和地上的空油纸包(包子吃完了),道:“你既然会算账,不如暂时当我的随从,跟着我去京城。月钱五两,包吃包住,路上的水和干粮我负责,到了京城,你想走就走,我绝不拦你。”
沈青黛眼睛“唰”地一下亮了。
五两月钱?还包吃包住?
她原本以为,到了京城能找到月钱三两的活就不错了,没想到现在天上掉下来个“五两”的差事!而且还包吃包住,路上不用自己花钱买干粮和水——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!
她刚要一口答应,又想起阿福说过的“防人之心不可无”,连忙问道:“你不会是有什么阴谋吧?比如让**苦力,或者把我卖到矿上挖矿?我告诉你,我虽然是个小厮,但我只会算账,不会干重活!”
萧景渊被她问得噎了一下,冷着脸道:“我像是缺那点钱的人?”他指了指自己的月白锦袍,又指了指腰间的羊脂玉佩,“我还不至于卖一个会算账的小厮,更不至于让你去挖矿。”
沈青黛想了想,觉得他说得有道理。看这穿着打扮,萧景渊肯定是个贵公子,家里有钱有势,犯不着跟她一个小小厮耍阴谋。而且她会算账,对他来说是有用的,他留她当随从,也是为了让她帮忙算账,各取所需而已。
她立刻点头,生怕萧景渊反悔:“好!我答应你!不过我有几个条件!”
萧景渊挑眉:“你说。”
“第一,月前要先付一半定金,也就是二两五钱,到了京城再付剩下的二两五钱!”沈青黛伸出一根手指,这是她最关心的事,“第二,路上的干粮要管够,我一顿能吃两个肉包子,晚上还要加一碗粥!第三,到了京城你不能拦着我走,我想找哪家账房就找哪家!”
萧景渊看着她伸出的手指,又看了看她亮晶晶的眼睛(满是对银子的渴望),嘴角终于忍不住勾了勾,这次的弧度清晰可见,不像刚才那样转瞬即逝。他道:“定金可以先付,但我现在没带现银,到前面的驿站再给你。干粮管够,肉包子也管够。到了京城,你想走就走。”
“真的?”沈青黛惊喜地睁大眼睛,“那我们现在就走?我怕晚了驿站的房间被订完了——驿站的房间可贵了,一间要二十文钱呢!”
萧景渊看着她一副“生怕吃亏”的样子,无奈地摇了摇头,转身朝着破庙门口走去:“走吧。”
沈青黛连忙把算盘装好,背在背上,又把地上的油纸包捡起来(留着还能装东西),快步跟上萧景渊的脚步。走出破庙时,她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那些掉进泥坑的算盘珠子,心疼地叹了口气——那几颗珠子至少值五文钱呢!
萧景渊似乎察觉到了她的心思,回头道:“到了驿站,给你买串新的算盘珠子。”
沈青黛立刻喜笑颜开:“真的?萧公子你太好了!”
她一边说,一边快步跟上,完全没注意到萧景渊听到“萧公子”三个字时,眼中闪过的一丝复杂神色——他其实是大曜的三皇子,这次微服出行,是为了拖延去漠北和亲的行程。不过这些,他暂时还不想告诉这个满脑子都是银子和算盘的小“小厮”。
两人一前一后走在乡间小路上,春风吹过,带着花草的香气。沈青黛一边走,一边在心里算着账:“月钱五两,定金二两五钱,到了驿站能拿到银子,还能买新的算盘珠子,路上有肉包子吃……这次逃婚,好像赚了?”
她越想越开心,脚步都轻快了不少,完全没意识到,自己这一跟,不仅跟出了苏州,还跟出了一段让她往后想起来就脸红心跳的缘分。
而走在前面的萧景渊,听着声音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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