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!”枪管里的硝烟还没散尽,那一缕灼热的白烟,烫伤了我的眼。沈清辞倒在血泊里。那只会在寒冬腊月为我捂热墨条的手、那只会笨拙地用手语比划“我爱你”的手,此刻,被子弹打成了一滩模糊的肉泥。红色的血,混着白色的粉笔灰,在青石板上蜿蜒,像一条死去的蛇。许浩轩吹了吹枪口,军靴重重碾过沈清辞断裂的指骨,发出令人牙酸的脆响。“阿雅,你看。”他笑得残忍又多情,带血的手指一点点擦去我脸上的泪,“百无一用是书生。这双手能拿粉笔,能给你画眉,可它握得住枪吗?”我拼命想扑过去,却被两名副官死死按在泥地里。我张大嘴,喉咙里发出风箱拉破般的“嘶嘶”声。太疼了。我是名动天下的“海棠红”,曾一曲千金,可如今,我是个哑巴。在这个杀人如麻的军阀面前,我连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,都发不出来。许浩轩蹲下身,将那把还发烫的勃朗宁硬塞进我手里,冰冷的吻落在我的眼皮上:“哭什么?那个教书匠死了,你的少帅……回来了。”三天前。江南的梅雨季,骨头缝里都是潮气。沈清辞替我拢了拢身上的青布衫,指尖沾着一点粉笔灰的白,落在我的衣领上。“阿雅,别乱跑,抓紧我。”他在嘈杂的集市里侧过身,用那个瘦削却挺拔的肩膀,替我挡住了一个挑着担子的莽撞小贩。小贩刚要骂娘,一抬头看见沈清辞那张温润如玉的脸,又看见他那一身洗得发白的教书先生长衫,到了嘴边的脏话咽了下去。“哟,沈先生,带师娘买菜啊?”沈清辞笑着点头,手却依然紧紧护着我的腰,像是护着什么易碎的瓷器。我不能说话。只能弯起眉眼,对他笑了笑。我是个哑巴。三年前,我是名动北平的“海棠红”,嗓子里住着一只金丝雀。三年后,我是江南小镇教书匠沈清辞的哑妻,嗓子里只剩下一道狰狞的、像蜈蚣一样的疤。那碗药太烫了。毁了我引以为傲的嗓子,也毁了那个叫“孟舒雅”的女人的半条命。“阿雅,你看这个。”沈清辞的声音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。他手里举着一支刚出水的莲蓬,献宝似的递到我面前,清澈的眼睛里倒映着我有些苍白的脸。“剥给你吃,去去心火。”我心里一酸,点了点头。沈清辞是个穷书生。每个月的束修不过五块大洋,还要接济读不起书的学生。但他从没让我吃过苦。我这双手,以前是用来甩水袖、捻兰花指的;现在,除了给他研墨、绣花,他舍不得让我沾一点阳春水。路过一家成衣铺子时,老板娘正拿着大扫帚赶人。“去去去!晦气东西,别挡着我做生意!”几个穿着灰绿色军装的大兵,手里拎着浆糊桶,正往墙上贴告示。那种灰绿色,像发霉的苔藓,刺得我眼睛生疼。我下意识地往沈清辞怀里缩了一下。“别怕。”沈清辞感觉到了我的颤抖,温热的手掌包住我的手,安抚地捏了捏,“是省城来的兵,大概又是征税或者抓壮丁,不碍事。”不碍事吗?我的心脏开始狂跳,那股熟悉的、令人作呕的血腥气仿佛又涌上了喉咙。我拽了拽沈清辞的袖子,比划了一个“回家”的手势。我想走。立刻,马上。“好好好,买了鱼就回。”沈清辞依着我,牵着我往鱼摊走。路过那面刚贴好告示的墙壁时,一阵风吹过。告示的一角没贴牢,呼啦啦地卷了起来,露出下面那张黑白画像。只一眼。我手里的竹篮“咣当”一声砸在青石板上。刚买的豆腐摔得稀碎,白花花的,像脑浆。那是张寻人启事。或者说,通缉令。画上的女人穿着繁复的戏服,眉眼飞扬,嘴角含着三分笑、七分傲。旁边用粗黑的毛笔字写着几个大字:【悬赏五千大洋,寻名伶海棠红。】落款处,没有名字。只有一个鲜红的印章,刻着一个让我想把骨头都拆了扔掉的字:【许】。“阿雅?怎么了?”沈清辞被我的动静吓了一跳,慌忙蹲下身去捡篮子,“是不是不舒服?脸怎么这么白?”我死死盯着那张画像。那是三年前的我。是还没变成哑巴、还没遇见沈清辞之前的我。许浩轩。那个疯子,那个军阀少帅。他终究还是找来了。我以为逃到这个连地图上都找不到的江南小镇,嫁给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,就能洗掉那一身的脏污。我以为只要我变成了哑巴,这世上就再也没有“海棠红”。我错了。对于猎人来说,猎物逃得越远,抓回来的时候,才越有趣。“阿雅!”沈清辞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,语气焦急,“你的手怎么这么凉?”我回过神,慌乱地抓住他的手腕。指甲深深陷进他的肉里,我想告诉他“快跑”,想告诉他“离开这里”。但我张开嘴,喉咙里只有气流摩擦过伤疤的“嘶嘶”声。像一条濒死的鱼。“没事的,没事的。”沈清辞以为我是被那些当兵的吓到了,心疼地把我搂进怀里,用袖子擦去我额头上的冷汗,“我们这就回家,回家我给你煮红豆粥喝。”他不知道。他怀里抱着的不是什么受惊的小白兔。而是一个会给他招来灭顶之灾的祸害。我想推开他,想让他离我远点。可贪恋那一点温暖,我又舍不得松手。就在这时。“嗡——”沉闷的警报声突然在小镇上空炸响。原本嘈杂的集市瞬间安静下来,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的鸡。那是封城的警报。紧接着,远处传来了整齐划一的马蹄声。那种声音我太熟悉了。那是装了铁掌的军马,踩在骨头上发出的声音。“让开!都让开!”几个大兵粗暴地推开人群,清出一条道来。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,像一头黑色的野兽,缓缓驶入狭窄的街道。车轮碾过我刚刚掉在地上的那块碎豆腐,将它碾成了一滩黑泥。车窗挂着墨绿色的帘子,看不清里面的人。但我能感觉到。有一道视线,冰冷、黏腻、带着血腥气,正隔着帘子,死死地钉在我的后背上。那是被毒蛇盯上的感觉。沈清辞什么都不知道。他只是厌恶地皱了皱眉,侧身挡住扬起的尘土,也挡住了那辆车。“现在的世道,真是越来越乱了。”他叹了口气,捡起地上的篮子,重新牵起我冰凉的手:“走吧,阿雅,回家。”我木然地跟着他走。每走一步,腿都在打颤。沈清辞。你知不知道。这世道乱,是因为那个乱世的魔王,此时此刻,就坐在离我们不到十米的车里。而他这次来。不是为了征税,也不是为了抢地盘。他是来抓回他那只逃跑的金丝雀。并且,捏死那个竟敢私自喂养金丝雀的……教书先生。小说《夫君死后第七天,我带着他的骨灰嫁给了少帅》 夫君死后第七天,我带着他的骨灰嫁给了少帅 试读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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